为规范区级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,建立科学、规范、有效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《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》及《南通市市级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,区财政局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了《崇川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并向全社会公示,征求意见建议,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:
此次公开征求意见,通过崇川区人民政府官网“民意征集”栏目对外公开,2024年8月23日始至2024年9月23日结束。征集期内,共收到反馈建议0条。下一步,崇川区财政局将对本管理办法进一步研究完善,适时出台。
崇川区财政局
2024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