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正公告(崇地更告〔2025〕1号)
来源: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分局 发布时间:2025-03-07 12:11 累计次数: 字体:[ ]

我区于2024年4月15日发布ZC2024016芦泾路东、长江北路南绿化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》(崇地征告〔2024〕19号),因与新启用的2024年度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衔接核实,现对上述公告内容作如下更正:

一、土地现状(更正后)

(单位:公顷)

序号

街道

村(社区)

农用地

建设用地

未利用地

小计


耕地

1

天生港镇街道

爱国村

三组

0.5258

0.4827

0

0

0.5258

2

天生港镇街道

爱国村

一组

1.8696

1.2033

0

0.0026

1.8722

3

天生港镇街道



0.0146

0.0146

0

0

0.0146

4

永兴街道

芦泾港社区

十八组

0.5075

0.3914

0

0.0386

0.5461

5

永兴街道

芦泾港社区

十九组

1.025

0.3864

0.1307

0.0971

1.2528

6

永兴街道

芦泾港社区

十六组

0.9977

0.536

0

0

0.9977

合计

4.9402

3.0144

0.1307

0.1383

5.2092

2024年4月15日发布的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》(崇地征告〔2024〕19号)除上述更正内容外,其他内容不变。本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。

特此公告。

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

2025年3月7日

更正公告(2025-1号)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