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关于转发市本级2021年补充申报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评估材料的通知
根据《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<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苏财办【2021】46号)文件要求,对市本级2021年补充申报的2021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进行绩效申报审核工作,并进行公开。2021年市本级补充申报1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,项目分别为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和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港池1#-3#码头工程,本批债券已在2021年11月30日发行,资金已下达项目单位。相关绩效评估材料见附件。